
五十五岁的女子在火车上霸占座位,结果被拘留5日!
四月三日,楚先生和妻子乘车前往武昌,上车后发现自己座位上有一个中年女子,出于礼貌,楚先生将自己的火车票展示给女子,并希望她能拿出自己的票来核对。
女人态度很嚣张,说:“你没有权利看我的票,那边有座位你也可以坐。”楚先生多次劝彭女士离开,但对方很固执。最后,楚先生只能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到来后开始调解,可不管大家说什么,女子都不让座,工作人员也很无奈,只能把事情告诉列车长和乘警。警员和列车长立即来到车厢,对女士进行劝解,“列车座位都是对号入座,您的座位是14B,您现在的座位是14D,请您把座位让给别人。
旁边的乘客非常关心这件事。车内秩序非常混乱。彭女士不在乎。我坐在这里,我不动。你把我带到警察局。见彭女士不听劝告,乘警又将此事上报给指挥室和火车站派出所。
四月三日下午五点多,火车一到站,彭女士就被送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她对自己霸占他人座位的行为供认不讳。
那么对于彭女士的行为违反了哪些规定呢?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以此来说,彭女士无票乘坐的行为已经违反法律规定。
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彭女士霸座行为,在多次劝阻的情况下,导致车厢秩序混乱,严重影响火车上的秩序。最终,彭女士因霸座被拘留五日。
在此,也建议大家多看新闻,特别是年轻人,不仅要自己学法,而且还要给家人普法,对于霸座行为,不只是违反法律,在道理上也说不过去,希望大家都做个文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