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吊牌上写着96%的羊毛,结果没有羊毛!
29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羽绒服、羽绒被、围巾、棉服、冲锋衣和羊绒衫等冬令用品进行监督抽查。
结果发现:在抽查的350批次中,共发现4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12.3%。多家知名品牌的产品在监督抽查中被判为不合格。
这种抽查结果出乎意料。购买羽绒制品时,很多消费者会参考吊牌,标签上标明的羽绒填充重量和羽绒含量,作为购买的重要依据。但根据相关调查,吊牌上的标签数据经常存在着虚标问题,不合格品是常见的。
比如有羽绒服标注的填充羽绒为134克,实际只有90克左右,少了近三分之一;又如,含绒量为90%的儿童羽绒服,实际测试下来只有3.3%,虚标了近30倍;更有甚者,围巾号称含96%的羊毛,实际一根羊毛都没有。
这些劣质产品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健康,引起皮肤瘙痒,诱发过敏性疾病。
那么对于商家虚假标注吊牌的行为,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
首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由此来说,对于商家虚标商品吊牌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虚假宣传。
另外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就此来说,对于商家虚假宣传商品,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理应受到处罚。
对消费者来说,我们未必具备专业知识和辨认商品质量的能力,因此更需要市场的监管作用,而对于生产者来说,要有足够的自觉,主动接受市场监管,不再以各种虚标数据欺骗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