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郑爽是否被以曝光隐私为由被敲诈勒索,我们无从得知。但关于代孕和弃养,在了解到的网上曝光的录音和出生证明之后,我们还是可以作出自己的判断。
首先来看代孕行为的合法性。
在中国,根据卫生部令第14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可以看出,我国不承认代孕的合法性。
在美国,科罗拉多州没有出台过关于代孕的法律规定,而内华达州则规定允许已婚夫妇进行代孕。
以上内容说明中美两国关于代孕的法律规定是不一致的,中国明令禁止代孕,而美国的有些州是允许代孕的,说明代孕本身是一项具有法律争议的行为。而郑爽在合法与非法的边界,踩着法律的底线行走。由于代孕行为是在美国进行的,所以郑爽确实没有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也遵守了美国的法律政策。但正如罗翔老师所说,人们本身不需要普法,因为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这个人完全有可能是人渣。郑爽虽然不会因该代孕事件在我国被追究法律层面的责任,但仍逃不脱道德的谴责。
郑爽的这种找两人代孕的行为,俨然是把女性当作生育机器的做法。不仅体现了对女性的不尊重,也体现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主义。这种行为严重不符合我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但由于这种行为发生在美国,我们无法用中国的法律去追究她的责任。
通过录音内容我们得知,郑爽是动过堕胎、弃养、送养的念头的,且她的语气之随意完全没有对生命的尊重,仿佛孩子是商品,能随意退货、丢弃。如果说她此前的代孕行为只是在违法与否这个问题上具有争议,那么她想弃养小孩的念头就是在犯罪的边缘徘徊。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无明文规定已经发生的代孕父母子女之间亲子关系的认定,但根据网上披露的科罗拉多州和内华达州的出生证明可以看出,郑爽确实是孩子的母亲。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在本次代孕弃养事件中,最无辜的便是两个孩子了。他们无法自己决定是否来到这个世界,却要在来到这个世界以后遭受亲人的冷漠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