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021-56510899

离婚冷静期不是离婚拦路虎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0-10-29 13:06:23

    来势凶猛的新冠肺炎病毒打乱了原本正常的社会生活,给很多人的生活带来了不便和困扰,也让2020年被冠以污名。但其实,2020年对于我们每一个生活在社会的普通人来说更应该说是值得祝贺的,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第一部民法典,它的出台给人们的社会交往行为和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规范的指引,更加系统的保障。

    这其中婚姻篇“离婚冷静期”引发了广泛热议。这其中不仅仅是由于离婚问题日趋严重,印象中夫唱妇随相敬如宾的夫妻生活变得罕见珍稀,因子女教育、财产处理、感情维持、婆媳矛盾等诸多风险导致劳燕分飞,离婚率居高不下。更与离婚冷静期的自身内涵息息相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法典设置三十日期限允许双方再次冷静思考,允许任何一方撤回申请,不再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

    不同于以往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前往民政局申请,民政局审查后发离婚证的三步走,立法者充分考虑到冲动感情用事离婚的不稳定性,给了双方重新思考和反悔的权利。看似冷静期只有三十日,实则从初次申请到再次申请发给离婚证需要六十天,极大降低了冲动型离婚数量,维护了婚姻的稳定性。

    对此,部分人表示不理解,认为对于对婚姻不满求助无门的人来说,这无疑增大了离婚难度。但我们要注意到离婚除协议离婚外还有诉讼离婚,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仅仅针对协议离婚情形,符合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要求,对于还可以协商解决问题的夫妻而言,一个月的时间并不会带来实质性损害。

    在诉讼离婚中,民法典新增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相较于以往,离婚条件放宽,不在局限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用更加客观性的标准取代了主观判断,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进行合理约束。

    可见,离婚冷静期绝非离婚拦路虎,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不同规定中可以看出立法者注意到了社会逐年增长的高离婚率,正在试图采取有效措施平衡维持婚姻稳定与尊重婚姻自由,挽救不该解体的家庭。


文章推荐

公交

Top

关于我们

 

律所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21-56510899

EMAIL:junfan@junfan-law.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88号1209室

微信公众号

图片展示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仲裁,拆迁赔偿,律师一对一在线解答

Copyright @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沪ICP备20007582号-1   技术支持:深量建站

热线电话
021-56510899
二维码
扫码咨询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