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2019年夏天,蒋某清理废纸文件时,不慎将与高某确立借贷关系的借条撕毁,蒋某心急如焚,来到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询问律师,被撕毁的借条,重新粘贴后,是否依然具备法律效力吧?
在详细倾听了蒋某的陈述后,律师详细分析了其中的法律利害关系。
首先,律师认为,被撕毁的借条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理由:虽然借条通过粘贴能够辨认借条内容,但是物理形式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不再是原来的借条,不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完整性,在形式上存在严重的瑕疵。
其次,存在形式瑕疵的证据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就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应当有其他证据配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通常情况下,借款还完之后,会有将借条撕毁的情形,普通老百姓都会这么去做表示借贷关系终止,以表明债权债务消灭。蒋某无意撕毁借条,虽然实践中借条的损坏还存在很多人为的或非人为的因素,借条的损坏与还款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作为债权人一方应当有合理的解释和辅助证据证明排除债权债务关系消除的可能。
借用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会认为撕坏后重新粘贴的借条作为证据使用的,该借条不具有证据的完整性合法性,证据效力显著不足甚至无效。需要原告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果原告不能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仍存在借贷关系的,负有举证义务的乙方即债权人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友情提示】:借条是证明双方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书面证据材料,应妥善保管。如发生轻微的损坏,不影响证据效力,但如果毁损严重,该份借条的证据效力是有重大瑕疵的,很大可能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