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常遇到咨询:合同盖章后是否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代表签字。
合同只盖了公司的公章,没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这是否有效?
也有人问,合同只盖公司章,没有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字,会带来什么法律风险?
1、关于以上第一个问题,回答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般只需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不需要签字。
尽管在合同签名栏明明列有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但没有他们的签名,只是盖章,并不影响合同的生效。特殊情况是,如果合同约定了,需要经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字才能生效,那么,如果没有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的签字,合同就不能成立。
例如,合同的最后一条就这样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否则合同无效。
一般合同的最后一条是这样约定的:“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般只要盖章即成立生效。
2、合同仅盖章而无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字,有何法律风险?
一般情况下,合同只盖章,满足生效条件后,没有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的签字,就不存在法律风险,但在特殊情况下,假如合同盖的是假公章,如果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很难确定谁盖了公章,也就很难追究使用假公章者的责任。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既要签字也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