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间不慎发生工伤,相关待遇有区别吗?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期间,为相互了解原则而约定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内,如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发生工伤有补偿吗?
试用期发生工伤,很多单位会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试用期的职工会信以为真,不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工伤赔偿与转正后工伤赔偿没有区别。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事故
1、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按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依法支付相关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也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范围是所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即使在试用期内,职工出现工伤,同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