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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相关的法律知识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0-05-14 19:21:34

    1、小区物业服务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该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内容应当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一般来说,物业服务具体包括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维修管理、治安维护。清洁卫生、绿化管理、装饰和装修管理、停车管理等。

    2、预交物业费有无法律上的依据?

    根据规定,物业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意愿提前收费。;如经批准可以预收的,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此,若未出示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可以拒交。

    3、不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而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二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供水供电公司对停水停电权是合同履行中的一项重要抗辩权,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业主拖欠物业费时,物业公司将以停电作为处罚手段,属于合同法的一种其他条款。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类条款应经权利人同意,否则属无效条款,对此,业主反而可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这样的话,如果物业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给供水、供电企业造成损失,供水供电企业也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赔。

    4、物业公司可以对业主处以各类罚款吗?

    不行。对业主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行为,物业公司一律不予罚款。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只有特定的行政执法单位才可以对公民处以罚款,其他个人、企业都不得对他人处以罚款。

    5、业主房屋失窃后,物业公司是否必须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但其安全保障内容并不包括家庭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保安费只用于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查,并不具体管理小区内的人、财、物。只要保安服务符合规定要求,物业公司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6、住在底层的业主要不要付电梯费?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高层住宅楼的一层居民应当承担电梯和其他楼层电梯的运行维护费用。

    根据所有权的不同,它分为两部分:专有部分和公用部分。专有部分是指各业主独立使用的单元空间,而共有部分则是指由全体产权人而非个别产权人所有的空间、部位、设施和设备。电梯系统属于高层住宅设备。其设备特点是: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功能为全体业主所使用,实物形态不可分割。根据我国现行物业管理政策,住宅专有部分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和管理,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住宅共用部分的维护管理,费用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当然,电梯的运行维护费用也应该由所有业主共同分担。

    7、小区的车位所有权到底属于谁?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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