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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后法律规定多长时间下发裁决书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0-04-16 15:22:20

劳动仲裁开庭后法律规定多长时间下发裁决书

    1、一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署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署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对于不清楚的劳动者需要做好相关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在线咨询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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