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主几年没回家,毛坯房变精装
近日,贵州贵阳某小区的一名业主在外出几年回家之后,发现自家的房门不能打开,于是请来开锁师傅进行开锁。令人诧异的是,该名业主原本的毛坯房竟然变成了装修,还明显有他人居住的痕迹,应该是邻居误将他人的房子当作自己的房子来装修了。
自己的房子被他人装修,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怎样解决?
根据我国《民法典》侵权编的规定,未经他人允许进入他人房屋的,属于侵犯他人用益物权的行为,是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对于侵权行为的具体解决方式也有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除此之外,还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赔礼道歉等方式。
在实际的实务判决之中,有些法院依据侵权法律的规定判定被告(装修人)承担因过错而产生的侵权责任,判决被告将房屋恢复原状并且搬出,甚至装修人还要承担居住该房屋的租金费用等,此类的判决方式符合法律的规定,但可能会对社会经济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毕竟装修费用并不是一笔小费用。
那么,如果责令原装修人搬出,不恢复房屋原状(不拆除装修),真正的房主是否“占了便宜”?
俗语之中的“占了便宜”,法律术语称为“不当得利”,法律规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本案中,原告对租赁房屋装饰装修,是为满足己方的使用需要,根据其审美情趣和使用目的进行。当原告审美情趣与确定的房屋用途与被告不一致时,被告往往要重新进行装修,不会因接受原告的装饰装修获取利益,所以不属于不当得利。双方可以根据各自房屋的面积大小、装修成本、居住时间等因素进行协商、补偿或者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