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孩关停扶梯致5岁小女孩摔倒
8月16日,广东深圳。一名男孩和5岁小女孩一起乘扶梯,男孩下电梯后将电梯关停,导致小女孩没站稳,直接从扶梯上摔倒滚落。女孩妈妈李女士称,她女儿胸前有一点擦伤,脚也有点肿。刚开始商场保安还说是女儿先摔下去的,查了监控才发现是小男孩关电梯导致她当时看到觉得特别生气。目前男孩和其家长还没有找到,她打算报警处理。
小男孩故意关停电梯致5岁小女孩摔伤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不受任何侵犯。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民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民法典》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根据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小男孩系未成年人,对关掉公共场所的电梯按钮可能会造成电梯上乘坐人员受到损害,仍故意关停电梯造成小女孩受到伤害,构成对小女孩健康权的侵权责任。但是根据我国民法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人有财产的,应当首先以其财产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时,未成年人与其监护人是共同被告。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截至目前,小男孩的家里人联系了受害人家属,对此事进行了道歉,并且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