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红打卡地成为夺命险地平台应担责吗?
8月13日,四川彭州龙门山镇一网红打卡地龙漕沟附近突发山洪,造成多名游客死亡和受伤。据媒体报道,龙漕沟根本不是景区,而是一条泄洪沟。那么,这么多游客是怎么寻到此处来的呢?部分答案是,小红书上的“种草”。事发后,不少网友质疑:那些发布龙漕沟种草笔记的网红,是否也要承担这一惨剧的相应责任?而就小红书这个平台而言,对于博主“由于山里天气不稳定,龙漕沟被当地禁止进入,只有翻山越河才可以”这样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内容,是否有审核、屏蔽设置不到位的责任?
首先,网红是否应当担责?
我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目前,我国法律对网红推广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进行规制。但是,我认为公民在非景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追究民事责任,按照过错原则来认定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
网红因其独特的身份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向公众推销产品或者服务时应当对所推销内容的安全性进行合理审查,并且对观众尽到合理的提示义务。因网红未尽到提示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视过错情节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小红书平台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平台对未经过商业开发且存在高风险的旅游景点,平台有安全提醒义务和内容审查义务,若未做出风险提示,平台存在侵权责任,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