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7日,网友发布一段疑似家暴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一名男子从一辆货车上下来,朝一名女子飞奔而来,将女子摔倒在地上并拳打脚踢导致女子昏迷。随后女子躺在地上,男子驾驶货车至其身旁,一名女孩从车上跳下,大叫“救救我妈”。有网友称事发地疑似是在汕头,汕头公安表示有接到报警,但是否发生在汕头,目前正在调查中。
首先,我国《民法典》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监控视频中,男子在公共道路上公然对自己的妻子进行拳打脚踢,造成其昏迷后仍然继续殴打,已经构成严重的家庭暴力,女子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男子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若向法院申请离婚的,男子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以少分并且向女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加害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警告书。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了,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块钱以下罚款。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壹仟元以下罚款。
我国《刑法》也规定了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等罪名,针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危害行为给予相应的刑罚处罚。
故意殴打他人伤害人身健康权的行为都应当相应地处罚,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特殊身份和地位成为实施暴行的保护伞。希望每一位女性都能够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健康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