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女子谎称外卖吃出铁丝索赔177次
近日,河南开封一女子点外卖后谎称吃到铁丝,发来带有血迹的照片向商家索赔。商家表示,这已经是该用户第二次用同一张照片索赔。调查发现,当地曾有多个商家均被该用户用这张照片索赔。如果消费者滥用投诉举报权,对商户恶意索赔,若涉案金额超过3000元即构成敲诈勒索罪,商家可以报警。某外卖平台对此表示,该用户共发生过177次索赔投诉,如果用户确实存在恶意索赔的行为,将会对其进行下单限制,同时也鼓励商家报案,平台会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保护商家权益。目前此账号已被平台封禁。
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涉案女子滥用平台为消费者提供的投诉举报权,捏造虚假事实故意骗取商家的赔偿款,其主观上已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利用商家不希望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忍气吞声,从而满足女子的索赔要求,其行为已经属于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
相关司法解释也对敲诈勒索罪的具体量刑进行了明确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两年内三次敲诈勒索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因此,刑法惩罚的行为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因此只有敲诈勒索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才能按照刑法定罪处罚,若涉案女子违法所得数额不构成“数额较大”的,将根据其他相关法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