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因儿子手表被弄坏连扇女童5 巴掌
近日,河北石家庄一位8 岁女孩在小区玩耍时,不小心弄坏了男孩的电话手表。男孩妈妈没有问缘由经过,直接对着这名女孩连扇5 巴掌,导致其左耳损伤并伴有多次呕吐,医院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打人女子的家人称,孩子之前就有过纠纷,双方家长并没有妥善处理。目前,对方拒不道歉,女孩父母已报警。
首先,8 岁女孩弄坏男孩的电话手表应当由其本人、父母或者监护人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理由在于:
我国《民法典》规定,毁坏财物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的责任由未成年人财产承担,不足的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因此,8 岁的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将男孩电话手表损坏,首先用小女孩自己的财产按照市场价格赔偿,若赔偿金额超过女孩所有的财产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赔偿。被侵权男孩的妈妈作为具有独立判断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理性处理此事件,告知女孩父母并要求承担手表损害的赔偿责任。
其次,女子连扇8 岁女孩5 巴掌造成被害人左耳损伤的,将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在于:女子因小孩之间的矛盾,缺乏正确的处理方式,连扇被害人巴掌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伤害泄愤的故意,在客观行为上确实已经造成被害人左耳损伤,侵犯了被害人身体机能的完整性,其行为方式已经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而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在“造成轻伤以上结果”,经鉴定,若8 岁被害人左耳符合轻伤的严重程度的,将依法由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女子的刑事责任。
最后,女子造成8 岁被害人受到伤害后,拒绝道歉的行为态度表明其主观恶性较强,并没有悔改之意,此情节将作为法庭对女子定罪处罚的酌情量刑情节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