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021-56510899

男子踢踏豪车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5-27 12:00:00

        男子踢踏豪车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21日,成都太古里一男子酒后脚踹多辆豪车,包括兰博基尼、劳斯莱斯等4辆车受损。该男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我国《刑法》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犯罪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合以上法律规定,故意毁坏财物构成情节严重的或者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若情节轻微,危害不大,财物受损较少,应当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因此,本案中,男子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首先,在主观方面男子明知是他人车辆,而用力破坏,同行女子竭力阻止未果,其客观行为已经表明存在毁坏他人财物的故意。该男子饮酒后实施的行为并不影响对其法律责任的认定,男子属于明知自己饮酒会失去基本的判断能力,仍旧大量饮酒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男子踢踏行为在客观上已经造成了车辆受损,且受到损害的车辆均为豪车,每一辆车的维修费用都较高,维修费用已经超过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因此,该男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文章推荐

公交

Top

关于我们

 

律所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21-56510899

EMAIL:junfan@junfan-law.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88号1209室

微信公众号

图片展示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仲裁,拆迁赔偿,律师一对一在线解答

Copyright @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沪ICP备20007582号-1   技术支持:深量建站

热线电话
021-56510899
二维码
扫码咨询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