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021-56510899

网曝物业员工在业主车下安不明装置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5-09 10:29:35

        网曝物业员工在业主车下安不明装置

        据网友爆料,湖北武汉绿地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在业主的车上安装不明装置,业主要求查看监控时,物业拒绝提供。武汉绿地国际理想城物业服务中心于5月1日发表声明称,针对网友发布的言论,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经调查,违法人员柴某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绿地理想城地下车库内,在被侵害人停放于该车库的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装置用于偷窥被侵害人的车辆行踪,因未掌握安装技巧而未果。

        首先,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本案中,违法人员柴某在他人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装置,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规定。但因为受侵害人及时发现,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的行为。

        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在车辆上安装定位装置,属于以刺探的方式获取他人的行踪轨迹活动信息,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文章推荐

公交

Top

关于我们

 

律所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21-56510899

EMAIL:junfan@junfan-law.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88号1209室

微信公众号

图片展示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仲裁,拆迁赔偿,律师一对一在线解答

Copyright @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沪ICP备20007582号-1   技术支持:深量建站

热线电话
021-56510899
二维码
扫码咨询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