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曝物业员工在业主车下安不明装置
据网友爆料,湖北武汉绿地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在业主的车上安装不明装置,业主要求查看监控时,物业拒绝提供。武汉绿地国际理想城物业服务中心于5月1日发表声明称,针对网友发布的言论,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经调查,违法人员柴某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绿地理想城地下车库内,在被侵害人停放于该车库的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装置用于偷窥被侵害人的车辆行踪,因未掌握安装技巧而未果。
首先,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本案中,违法人员柴某在他人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装置,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规定。但因为受侵害人及时发现,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的行为。
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在车辆上安装定位装置,属于以刺探的方式获取他人的行踪轨迹活动信息,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