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对鞋子喜欢,男子健身后多次在更衣室偷鞋收藏
近日,四川江油,三合所民警破获了一起盗窃案。据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一健身房健身后,多次在男更衣室内偷走他人鞋子并带回家“收藏”。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行为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可以被认定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大妈明知财物不是自己所有,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取走他人财物,数额达到一千元,构成盗窃罪。
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三次盗窃,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健身之后顺手牵羊,令人忍俊不禁。千万不能因为贪图小利酿成大错,否则反而得不偿失,太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