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弟弟肇事后坚称司机是哥哥
近日,河北邢台某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重型卡车与一辆轻型卡车相撞,事故现场致使两车发生了极其严重的损伤。
交警部门接到报警之后,前往现场处置,发现现场有一名男子满脸是血,其面颊因为撞击受伤肿胀,致使眼睛都难以睁开。当交警询问谁是驾驶员时,该男子坚称自己是乘客,自己的哥哥是司机,但反观此人的哥哥,却毫发无损。最终,公安机关多方调取路面监控,确定驾驶员是该满脸是血的男子,交通肇事找人顶包。目前,弟弟已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醉酒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来规制醉酒驾车以及醉酒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按照危险驾驶罪处理,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为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肇事罪一罪来进行处罚,其中,“醉酒”情形便属于该罪中规定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犯罪后找人顶包,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对于犯罪嫌疑人本人而言,犯罪后找人顶包属于“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不用承担找人顶包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期待可能性,是指从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看,可以期待行为人作出合法行为。法律不强人所难,如果从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看不能期待行为人作出合法行为,行为人即使作出了违法犯罪行为,也无罪。实际情况中,法不强人所难,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会给予奖励,但对于逃避抓捕的行为并不会给予额外的处罚。
对于顶包者来说,可能会涉嫌窝藏、包庇罪。《刑法》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窝藏、包庇行为是在被窝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产生的,即只有在与犯罪人没有事前通谋的情况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为人事前与犯罪人通谋,商定待犯罪人实行犯罪后予以窝藏、包庇的,则成立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