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发朋友圈羡慕工资按时发被开除
近日,商丘一女子发朋友圈羡慕工资按时发放被开除,并且点赞同事一同被开除,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涉事康宁医养中心回应称,此事属实,领导看到这样的朋友圈内容觉得员工没有集体性和凝聚力,拖欠工资属于公司正常现象。
涉事医养中心开除员工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首先,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其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赔偿金。
综上,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首先,康宁医养中心认为公司拖欠工资的想法是错误的,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否则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甚至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其次,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最后,用人单位以员工发表正常言论为由开除员工的,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赔偿金。
因此,我国《宪法》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不受侵犯,用人单位不得任意辞退员工。康宁医养中心的做法不仅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还应当向被解雇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