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无证醉驾撞飞骑车阿姨
近日,广西柳州,57岁的谭阿姨骑车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车撞倒。交警到场发现小车司机韦某身上有酒气,经检测涉嫌醉驾。韦某供述,事发前一晚与朋友喝酒到第二天早晨才回家。睡了几小时后,开男友姐夫的车出门才造成事故。谭阿姨因佩戴头盔未受重伤,目前已回家休养。韦某不仅涉嫌醉驾,还未考取驾驶证,将面临法律严惩!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女子没有机动车驾驶资格,且醉酒驾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触犯刑法,给自己和他人带来较大危害。时至今日,醉驾,酒驾已经成为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的时代,还有人以身犯险,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实在是不应该。再次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者们,莫要存在侥幸心理,牢牢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