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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巨额税款,将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3-16 11:27:31

        邓伦涉嫌偷逃税款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_上海律师事务所

        近日,据税收监管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在稽查工作中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明星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其中,邓伦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一千四百万元,在税务局检查过程中,邓伦全力配合,态度良好,并且主动缴纳税款4455万余元,同时还向税务机关补缴了尚未被掌握的偷逃税款。最终,邓伦被税务机关作出税务行政处罚,追缴和罚款数额上亿元!上海律师事务所

        偷逃巨额税款,将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述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逃税款,第一次被发现时,并不会触犯刑法,只要积极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缴纳罚款,接受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便可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凡再次逃税,便会构成犯罪。

        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收入极度悬殊,特别是顶流明星,只是罚款便有几千万元,税务部门应当持续加强对此类群体的税务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这不仅是营造了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保护了国家利益,更维护了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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