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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未拴绳致人死亡,主人被判赔44万元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3-03 08:00:00

       遛狗未拴绳致人死亡,主人被判赔44万元

       生活中很多人喜欢养狗狗,狗狗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乐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中养狗的人也越来越多,这给城市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不正确养狗也会给狗主人带来麻烦。北京就发生了一起因为遛狗未牵绳致人死亡的事件,最终狗主人被判处赔偿受害者家属四十万元。

       2020年6月的一天,杨某像往常一样骑着摩托车回家,在行驶到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某路段的时候,路边突然冲出一只小狗,杨某躲闪不及骑车飞了出去,随后他就倒地不起,在送往医院抢救后还是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后杨某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小狗的主人张某赔偿其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损失。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认定张某遛狗未牵绳,对此次事故的发生  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杨某家人损失44万元。

       现实中很多人遛狗不愿意牵绳,给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事实上,遛狗不牵绳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因此出门遛狗要做到绳不离手,不给社会添麻烦,不然小狗就可能给狗主人添麻烦。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件中,虽然杨某存在驾驶过快的行为,但是张某作为小狗的主人,出门未控制好狗绳,对小狗未尽到管理义务,并且存在过错,因此张某应对杨某的死亡结果承担一定的责任。

       这件事给了所有养狗者一个警醒,出门一定要给狗牵绳,当你给一只狗子过多的自由,那你就会面对它带给你的各种麻烦。因此要做个文明的养狗人,不给社会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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