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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越野车强行冲坡翻车致副驾死亡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2-28 12:00:00

       沈阳一越野车强行冲坡翻车致副驾死亡_上海律师事务所电话咨询

       安全无小事,事关你我他。年轻人总是喜欢做一些刺激的事,但是经常不知深浅,很容易发生一些事故,影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近日在沈阳发生了一起越野车强行冲坡翻车致副驾死亡的事件。上海律师事务所电话咨询

       此事发生在辽宁沈阳苏家屯区杨孟达村北侧浑河岸边一处越野车网红打卡地,驾驶员为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副驾驶上为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根据现场的视频我们可以看到,一辆白色越野车在陡峭土坡前冲坡,在快到坡顶时突然失控,翻滚掉到坡底,越野车前挡风玻璃当场破碎,侧翻在都是泥土的地上,一事件激起大量尘土。事后周围人纷纷跑去救援,司机本人只受了轻伤,但是却导致了副驾驶死亡的严重后果。最后,该网红冲坡打卡地也被当地封了。上海律师事务所电话咨询

       如何看待本次事故?

       这次的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但是因为年轻人的年轻气盛却让副驾驶人员为此赔上了性命,驾驶员本人也被刑事拘留。有些人有些疑问,认为副驾驶人员主动坐上车参加越野车冲坡活动,难道他的行为不是自甘风险的行为吗,驾驶员是不是为此应该免责?事实上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确实规定了自感风险是法定免责事由,但是要注意到此类的自感风险必须满足该文体活动的参加者对于损害的发生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本次事故发生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措施的土坡地,并且在发生事故后现场并没有及时的医疗服务,很明显,活动的组织者并没有尽到合格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年轻驾驶员无视危险强行冲破,事故造成副驾驶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了刑法,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行为人对副驾驶死亡的结果存在过失,其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他或将面临着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生命的逝去应当引起我们的深思,为了一时的刺激就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实在是愚蠢。希望我们都能敲响心中的警钟,愿这种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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