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将女友私密照片上传千人微信群-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近日,福州一名女大学生发现自己的400多张私密照片被放在外网一个具有7300名成员的色情群中。不少群友对这些照片评头论足并调侃愿意花一万元与之约会一次,每年出15万元包养她的污言秽语。经查实,将这些照片传到这些网站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相处了6年的男朋友。在女方的质问和要求下,男友答应会删除所有照片,并承诺消除影响,并且对她进行精神赔偿。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在本案中的男友,从民事侵权方面来看,私自将他人私密照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的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的民事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关于隐私权和肖像权的规定,隐私权的内容包括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且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该名女子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若存在精神损害的情况,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那么,我们就会讨论该男友是否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男友在微信群公开散布私密照片的行为在主观层面不存在以牟利为目的。因此,不能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论处。
但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关于本案,男友的行为不仅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女孩子在任何时候都要注意保护好自身安全和隐私,防止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