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男子爬楼顶讨债威胁被行拘
近日,青海省民和县公安局川口派出所依法查处了一起恶意讨债案件,行政拘留了两人。
据悉,本案发生在1月1日,当天中午11时许,民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两人因讨不到债在工地楼顶闹事,情绪激动。经过警方一个多小时的思想引导工作,两人才被成功救下,而后两人对自己寻衅滋事的事实供认不讳。有人说两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却还要被行拘,这不合理。事实上,现实中没有绝对的权利也没有绝对的自由,人们行使权利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法律意识淡薄的人,自己认为合法的事情,事实上或已违法。两人被抓合法吗?首先回答是肯定的,我国国家机关都是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两人在工地讨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根据我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两人在人群密集的工地爬到楼顶,手持横幅、播放录音,并扬言不给钱就自杀,严重扰乱了工地的正常秩序,阻碍了工地的生产活动,或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当我们遇到欠债不还时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要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欠薪者是否有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也就是说欠薪者有财产故意不支付给劳动者报酬,经过有关政府部门催告后仍不支付报酬可能会触犯此罪,若欠薪者恶意欠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铁拳。
每个企业都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按时发放工人工资,让每个打工人都开开心心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