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一火锅店不提供菠菜,但允许消费者自备
近日,山东一火锅店贴出告示:因近期菠菜进价比较贵,本店暂不提供菠菜,如需菠菜请自备,可免费为您清洗。此告示一经公布,引起了消费者们的轩然大波,大家纷纷评论该火锅店老板是“营销高手”,但也有网友表示,该老板的做法,可能有法律风险。
自从前几年,KTV出现“谢绝自带酒水”的公告引起热议之后,这位火锅店老板如今的做法似乎是迎合了法律的规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KTV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的权利,正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侵犯。而餐厅中出现“最低消费”,也是对消费者进行限制的“霸王条款”。
但是,如果消费者自带菜品食用之后,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害,那么餐厅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民法典》侵权编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那么只有在餐厅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之下,消费者食用了自带菜品出现人身损害,才不会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允许自带菜品的餐厅,在消费者食用自带菜品之前,需要告知餐厅,而餐厅的工作人员应当对自带菜品进行采样保留,这样才可以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总之,该火锅店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值得提倡的,其原因就是积极地维护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另外,在菠菜价格大涨的情况下,餐厅相对于在菜单中对菠菜进行涨价,也避免了成本的提升,可谓是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