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供、利用木马程序控制他人电脑牟利,4人获刑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脑知识的普及,“电脑病毒”似乎已经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普通家用电脑几乎不会再遭到恶意病毒程序的袭击。但最近,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涉计算机犯罪案件,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和罚金。
据悉,被告人梁某影将自己的私人电脑借给另一被告梁某涛使用,梁某涛用电脑制作出木马程序。另外两名被告顾某和杨某通过渠道联系到梁某涛,提出以2000元每月的报酬使用梁某涛的木马程序,几人一拍即合。
在网络游戏“魔兽世界怀旧服”中,几人通过诱骗的方式,诱导被害人点击几人设计好的木马程序进而在远程控制游戏玩家的电脑时,窃取游戏金币。将王某游戏账户内9万个“魔兽世界”游戏金币转至顾某、杨某的游戏账户内。杨某通过交易平台将游戏金币兑换成人民币5943.88元,并提现至其本人银行卡,随后王某报警。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顾某和杨某违反国家规定,一同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告人梁某涛、梁某影明知共犯购买木马程序控制他人电脑,仍共同向共犯提供专门用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木马程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提供、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既然有如此高超的计算机水平以及如此巧妙的骗术配合,相信几人在不违法的领域也可以有一番作为。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有了好脑筋却动了歪心思,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