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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娘娘”被判刑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7-29 17:00:00

“女娲娘娘”被判刑

    近日,一名名叫孙旭慧的女子因为封建迷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孙旭慧是“禹余天上清境宝慧厅张宏堡”微信群的群主,出生于1987年。孙旭慧一心想学她的“师父”张宏堡,以“弘扬传统文化”为名,打着传播气功的旗号,开办“禹余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恢复从事早已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中华养生益智功”活动,伺机疯狂敛财。

    孙旭慧借着已经死去的“师父”张宏堡的名义,召集了大量以前的信徒,试图恢复“中华养生益智功”。孙旭慧还欺骗以前的信徒,声称气功又被国家允许了,还会在后续补办相应的“传承证”等证件达到合法化,还自称是“女娲娘娘”,要给大家打造“上清仙境”。

    短短两个月时间,孙旭慧就通过这样的途径敛财近10万元,孙旭慧想,如果扩大自己的宣传,那么就会形成一个“吸金金字塔”,到时候就可以获取大量钱财。事实证明,如果不加以控制,被“洗脑”的信徒会越来越多,从上个世纪最大的气功大师王林的例子中,就可以窥出端倪。王林与多名高管、明星等关系相当熟络,直至2013年央视《焦点访谈》揭开了王林的真面目,后被公安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立案调查,王林才最终被拿下。如果任由张旭慧继续发展壮大下去,将会为祸一方。

    不过幸好有清醒的,没有被洗脑的群成员偷偷举报了孙旭慧。孙旭慧在得知自己被举报后,竟然在群里公开发言,“有人举报我宣扬封建迷信!对,我就宣扬封建迷信了,怎么了?有本事你别举报,找警察抓我呀!”。而就在孙旭慧发言后第三天,山东招远公安机关联合多地警方将张旭慧发言。

    经过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孙旭慧犯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自此,孙旭慧的发财之梦与骗人伎俩被彻底粉碎。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的孙旭慧由于尚未发展壮大,也没有相应的其他严重违法活动,故被法院认定为情节较轻,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危害了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但对受蒙骗的群众不予追究,对构成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坚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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