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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打官司输了还应收费吗?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6-16 12:00:00

律师打官司输了还应收费吗?

    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活动时,为了能够更好地处理各项诉讼事宜,提高自己胜诉的概率,往往会选择委托律师代为参与诉讼。可是,委托律师所花费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裁判结果对当事人有利还则罢了;如果当事人败诉,在失望之余,某些人也以律师未能帮助自己胜诉为由,拒绝支付律师费。那么,如果律师打官司输了,委托人还应当支付律师费吗?

    所谓“律师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也就是律师所付出的劳动的对价。律师在庭审前对案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在庭审中的质证、辩论、陈述,在庭审后发表的代理词,都是律师在一次案件中所付出的劳动的具体体现。律师可以通过努力提升委托人胜诉的概率,但由于最终裁判的权利归于法院,律师不可能向委托人承诺一定能胜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律师不得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律师在与委托人协商时,也会向委托人说明败诉的风险,如果委托人仍愿意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诉讼事宜,那么即视为委托人接受败诉的风险,即使案件败诉,委托人也应照常支付律师费。

    但在实践中,偶尔会出现部分缺乏职业道德的律师“拿钱不办事”的情况,尽管委托人可以对其进行投诉,但投诉并不能解决诉讼方面的问题,“风险代理”应运而生。所谓“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利益的一定比例付给律师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律师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执行到位,委托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律师。这种代理形式,对于委托人和律师都存在较大的风险。由于“高风险高回报”的特性,律师代理的积极性因此提高。在风险代理的情况下,如果败诉,委托人按照约定可以不支付律师费。

    生活中,人们对于律师这一行业可能有所误解,错误地认为律师是万能的,只要委托了律师自己在诉讼中就可以高枕无忧,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裁判结果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律师作为案件某一方的代理人,对裁判结果的影响有限。如果委托人确实希望维护自身利益,争取裁判结果对自己有利,那么应当与律师积极合作,在能够做到的范围内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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