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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造谣“男女约会感染瞒报”被拘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6-15 12:05:59

男子造谣“男女约会感染瞒报”被拘

    疫情期间,本就是公众情绪紧张、各防疫部门严阵以待的特殊情况。但,网络上总有人编造关于疫情的谣言,制造紧张气氛,引起公众恐慌,给各部门的防疫工作带来负担。

    近日,深圳一男子因编造疫情谣言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据悉,该男子在网上发布了一篇名为《倾城之恋2021》的文章,该文章称,广东一男子与女友约会导致疫情传播,引起深圳疫情大排查。经警方调查证明,此篇文章纯属散播谣言。

    在疫情期间,散播谣言引起公众恐慌,可能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疫情险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深圳男子的散播谣言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他的文章经过网上广泛传播,故意引起的公众恐慌,应该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散播谣言是否会触犯刑法?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九新法对网络造谣、传谣行为设立了法律高压线,给网络行为划上了一道“硬杠”,使广大网民对法律心存敬畏。

    综上,不负责任的散播谣言行为,如果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可能就会触犯刑法,受到最严厉的制裁。谣言猛于虎,具有极强的误导性,十分容易给公众造成误解,破坏社会秩序,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秩序,进而给社会带来恶劣的影响。大众在网上看到类似消息时,一定要先进行求证识别,再判断该条消息是否为谣言。否则,可能会涉及到行政处罚,甚至涉及到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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