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网赌欠债100万,离婚后女方是否需要还款
十赌九输,因赌博而欠下巨额债务,家破人亡的案例不在少数。近日,一男子因网赌欠下巨额债务而去抢劫,被判入狱,其妻子想要起诉离婚,却担心赌博债务问题是否需要由自己承担。那么,男方因网赌欠下的债务是否需要由妻子偿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因此即使该案中的男子出狱后离婚,因为网赌而产生的债务,女方都是不用偿还的。在此期间,女方可以通过查银行流水、网赌平台流水的方式固定证据,也可以与男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写明赌债由男方偿还。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均属于违法犯罪活动。“赌债”是基于赌博这一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可见,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赌博是国家法律严令禁止的行为,赌博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在该案中,男子欠下的赌债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用妻子偿还,在离婚时,男子因自己赌博,是夫妻之间的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男子的债主寻找妻子索债,妻子也大可不必理会,因为“赌债”不是合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