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住三天才知道楼下是杭州杀妻案现场!
最近,小周通过中介在浙江杭州三堡北苑租了一间房,月租金2600元,因为急着找房,没有提前查看房源。住进去之后,小周才发现自己租的房子正下方正是2020年7月轰动一时的“杭州杀妻案”的犯罪现场。
刚刚住了三天,小周立刻搬走了。小周说,他只愿意付三天的租金,并要求退还剩余的租金和中介费用。但是房主和中介均表示:凶案并非发生在小周租住的房子里,没有告知义务,不同意小周的要求。
那么,小周的要求到底合理吗?
根据《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及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民间习俗,在一处住宅内发生自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即通常所说的“凶宅”,往往会损害该住宅的价值,并直接影响住户的居住感受,因此,是否属于“凶宅”是业主或中介在交易时需要披露的重要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非正常死亡并非发生在小周租来的房子里,而是同一个小区的房子里,这意味着小周租来的房子不一定被定义为凶宅,房东没有及时披露信息是否违反诚信原则是值得商榷的。
同时,楼下发生的杭州杀妻案被媒体广泛报道,可以说是人人皆知的惨案,小周对此并不了解。同时,大楼价格明显低的情况下,也没有及时调查。小周作为承租人,是否履行了慎重的审查义务也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因此,小周的要求不一定能得到支持。
买房租房对普通人来说是大事,交易时要多加小心,多加关注,尽量避免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