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021-56510899

丈夫隐瞒患癌史,妻子起诉撤婚被驳回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5-18 09:34:00

    丈夫隐瞒患癌史,妻子起诉撤婚被驳回

    最近,江苏南通的小林和小张在恋爱了一年之后,决定结婚。

    可是婚宴当晚,新娘小张发现丈夫小林却在偷偷吃药,小张问小林身体是否有问题,小林说自己吃的是保健品,让小张别担心。但是小张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在小张的反复逼问下,小林终于吐露了真相,原来,小林多年前就患上了甲状腺癌,但是他说,现在病已经治愈了,只需长期服药,不影响工作和生育。

    但小张认为,这是男方在婚前故意隐瞒重大疾病,剥夺了自己在婚姻中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

    对于小张的诉求,法院是否支持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林隐瞒其在婚前曾患“甲状腺癌”的事实的确存在,由于《民法典》中没有明确规定重大疾病的范围,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即《母婴保健法》第八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2017年患甲状腺癌的小林,经过手术治疗,现在恢复了健康,因此法院不认定小林为重大疾病,因此决定驳回小张的诉讼请求。

    在本案中,小林确实存在着隐瞒病情的情况,无论如何,忠诚是婚姻的基石,夫妻之间若是连最起码的忠诚与信任都没有,一段婚姻也难以维持长久。


文章推荐

公交

Top

关于我们

 

律所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21-56510899

EMAIL:junfan@junfan-law.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88号1209室

微信公众号

图片展示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仲裁,拆迁赔偿,律师一对一在线解答

Copyright @ 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沪ICP备20007582号-1   技术支持:深量建站

热线电话
021-56510899
二维码
扫码咨询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