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高价红酒赚差价,男子诈骗多地外卖小哥
小王兼职送外卖,前些天,平台蹦出一条跑腿信息:请帮买一瓶红酒,从南通路秦淮花苑送到文昌路环球金融城,佣金19元。小王当即抢了单。很快,下单男子给小王打来了电话。对方称,卖红酒的商家还没有开门,老板会把红酒送到了秦淮花苑小区门口,请小王到小区门口去拿一下,顺便把酒钱先垫付。
小王来到秦淮花苑门口,拨打送酒老板的电话,结果接电话的竟是一位货拉拉司机。这名货拉拉司机表示,他是从货拉拉平台上接的单,对方要求把红酒送到秦淮花苑门口。小王以为卖酒老板没有时间,请货拉拉司机送的货,于是把488元钱付给了货拉拉司机。红酒到手后,小王迅速骑车赶到环球金融城。这时,小王接连打了七八个电话,发现下单男子一直都是关机。小王这下着急了,他根据平台客服的指示,到湾头派出所报了案。
经查,下单男子姓刘,福州人,民警赶赴福州,将其抓获。归案后刘某交代,他一般在电商平台的线下商家下单,购买廉价红酒。随后在外卖平台下单要求外卖小哥垫付“跑腿”,再通过货拉拉平台,雇佣司机取货送给外卖小哥,并代收高额货款再转账给自己。
警方查证,刘某在全国多地诈骗外卖小哥二十多次,涉案金额达到1万余元。
那么对于这样的案例,法律上是有怎样的判定呢?
根据《刑法》第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此次案件中,刘某以线上方式诈骗他人钱财,并且诈骗金额超过一万元,该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随着社会发展,物流业蓬勃兴起,与此同时会有一部分人利用技术漏洞谋求私利,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学会用法律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不要有占小便宜的心思,时时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