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降低老赖入刑门槛,那么老赖入刑是否是可行之法呢?
近年来,随着失信现象不断增多,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成为今年很多两会代表和委员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张家口一中特级教师尤立增建议:优化征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人员惩戒力度,降低老赖的入刑门槛。他认为,“老赖”的社会危害挺大,包括对社会风气、公序良俗的破坏特别严重。“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千百年来人们自觉形成并认真遵守的格律,但现在就有一部分人恣意践踏它、破坏它,不因欠钱而愧疚,反以不还为荣耀。社会上普遍流传“欠账的是爷,要账的是孙子”,一些人还在网络上不断教唆他人如何不还钱、如何逃避处罚,冲击社会道德底线。
“因为借贷不还,催生了要账群体,引发了一些社会隐患。”尤立增说,一些个人或企业因为长期要不回欠款,采取谩骂、恐吓、毁坏财物、殴打、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追要或雇佣恶势力追讨,更有甚者,采取极端手段残害对方,给当事人双方造成重大物质损失和精神痛苦。因此,尤立增建议,降低老赖的入刑门槛,使法律这一最后惩治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那么老赖入刑是否是可行之法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国社科院副教授门金玲表示:“其实现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是老赖入刑的门槛。至于如何降低门槛,肯定不能一个人欠钱就当成刑事案件来办理,如果执行不了,那是执行的问题。”
因此,该罪名已经是老赖的入刑门槛,另设一罪没有必要,其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已经足够,需要优化的是其他体系的构建,以达到让“老赖”生活处处碰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