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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刚买一小时就漏气,卖家竟说:不退不换!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2-26 13:36:52

    小张平时特别喜欢打篮球,刚巧手里篮球用的久了,就打算换个新的。小张走进商场,出于对品牌的信任,选择了乔丹品牌店。买完篮球之后小张就走出店门,爱不释手地把新球拿在手里,时不时在地上拍两下,谁知都还没有真正把球拿到篮球场上去玩,甚至都没走出商场,这个新买的篮球就漏气了。

    小张立刻就把篮球拿回了店里,希望商家能给他更换一个。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连半个小时的时间都没到,乔丹品牌店的工作人员竟说篮球不退不换。小张一怒之下,选择报警。小张和民警说,他正是出于对品牌的信任,认为大品牌篮球质量有保障,所以在购买时没有仔细检查就拿走了,结果没想到出了问题,现在乔丹品牌店不给更换,他表示不能理解。

    对此,乔丹品牌店的工作人员解释,她们不给更换是因为小张已经玩过篮球,影响到了二次销售,不符合退换规定。小张当即就告诉对方他并没有拿去球场玩,只是在路上拍了几下,毕竟谁拿到新球都会把玩几下,但是工作人员依然不同意更换。小张无可奈何,便和店长说,你要不给我换,我就打12315投诉你。然而店长听到小张的话后,竟然无所谓,说随你投诉。

    哪怕民警在场,店长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这令小张非常生气。现在网络购物都有7天无理由退换货,怎么实体店在产品质量有问题的情况下,还敢嚣张说不退不换。难道就拿店长没有办法,小张只能吃这个亏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可见,小张要求店长更换质量不合格的篮球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且消费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从而进行合理的调试,比如小张时不时拍一下篮球,是不影响商品完好的,也是符合退换标准的。

    也许是因为此事发到网络上引发舆情讨论,一天后,该品牌区域主管正面回应:“对小张此次不愉快的购物经历深感抱歉,我们是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去执行退换政策的,产品在没有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是可以进行退换货的。”也借这件事情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最好当场检查,出了问题也好及时解决,必要的时候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属于我们消费者本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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