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搭同事顺风车回家,遭遇车祸受重伤,责任谁来承担?
今年春节期间,在浙江打工的小秦和同事小杨约好搭小杨的车,两人一起回郑州过年。为了避免疲劳驾驶,小秦和小杨约定轮流开车。结果,在小杨开车驾驶途中,发生了追尾事件,小车追尾了一辆大卡车,小杨轻伤,而坐在副驾驶的小秦却身受重伤,颈椎错位,下半身动弹不得,至今仍躺在ICU治疗。
小秦的妹妹认为,哥哥出事是因为小杨追尾造成的,且交通事故判定书认定小杨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她认为小杨应该负担哥哥的医疗费。但小杨则认为,是小秦自己着急回家,他才好心让小秦坐顺风车;而且小秦在坐副驾驶时,坐姿并不正确,是半躺着的,这也是导致小秦受重伤的一个原因,并不是错都在小杨。小杨还说,平时上下班他也经常让小秦搭顺风车,小秦一直都是半躺着的坐姿。
本来是一番好意搭同事回家,结果却遇到车祸,好心办坏事这是谁也想不到的,小杨既自责又委屈。难道他好意搭乘却要负全部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由此可知,小杨搭载小秦的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好意同乘,是无偿行为,依法应当减轻小杨的赔偿责任,而且驾驶途中小秦坐姿不当,他自身也有一部分责任,更应减轻小杨的赔偿责任。
小秦出事以后,小杨也承担了自己的赔偿责任,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帮助小秦了,从家里凑了好几万,保险理赔还有公司捐款的钱他也全都交给了小秦的妹妹。
这次事件也提醒我们,好意帮忙固然值得提倡,但在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小心谨慎,不论在什么情况下,谨慎驾驶才是第一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