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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后,如果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算不算旷工?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1-27 17:32:03

    新型冠状病毒来势汹汹,尽管距离新型冠状病毒出现在大众视野已经过去了一年,但是目前人类还是不能很好地控制住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我国虽有疫苗助阵,也受限于接种人群的数量。

    对比2020年1月份疫情暴发的时候,2021年的1月份我们已经作出了比较好的应对,比如隔离、交通限制。冬天的到来使得新型冠状病毒的存活时间更长,我国也先后出现几个地区再次暴发疫情的现象。为防止疫情的大规模爆发,全国多个省、市、区发出“就地过年”的倡议。但仍有部分人群属于必须返乡过年的类型,这部分人群面临的风险将要更大。一是路途中感染的风险,乘坐交通工具的人群比较复杂,天南海北,无法保证每个人都是未感染者;二是家乡的风险程度变化,可能返乡时家乡还是低风险地区,等到需要返回工作岗位时却变成了中高风险地区,而从国家的政策来看中高风险地区的人群基本不让流动,即使低风险地区的民众出行也需要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三是工作地的风险程度变化。

    当员工在春节假期后因疫情原因无法返回工作岗位,是否面临着旷工的风险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企业应当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员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也就是说,员工因为疫情防控措施这种客观原因无法返工时,不算旷工,而且企业还应当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但如果客观情况允许返岗的情况下,员工出于主观惧怕感染新冠病毒的原因不返岗上班,则属于旷工。

    在员工因疫情原因无法返岗工作时,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提供医院的诊疗证明、社区或村委会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者地区交通限制通知等材料;员工因交通限制不能按时返岗时间较长,或者员工从重点疫情地区回到工作所在地并居家观察期间较长的,企业可优先考虑安排员工休带薪年休假或引导员工办理事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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