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既然决定离婚,分钱就要分得明明白白
沙白甜大学毕业后便和青梅竹马的任不淑步入婚姻殿堂,一开始浓情蜜意,生活总是充满欢乐。不久后两人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宝宝出生后,任不淑决定要多挣点钱支撑起这个家庭。在夫妻二人的奋斗下,两人的工资收入不断增长,为更好照顾1岁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沙白甜主动辞职专心在家看孩子。渐渐地,任不淑被金钱蒙蔽了双眼,过上了纸醉金迷的日子。越发觉得沙白甜不过是个家庭黄脸妇女,每当醉酒便对妻子拳打脚踢。孩子三岁上幼儿园后,沙白甜不堪折磨,一纸诉状将任不淑告上法庭,上交家暴证据,要求离婚。由于没有收入,再加上任不淑的铺张浪费,夫妻共同财产竟只有一套房产和3000元现金。离婚后,沙白甜意外发现任不淑在离婚期间偷偷转移了价值100万元的房产。
那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呢?是否因为后期沙白甜不在工作没有收入而要少分或者不分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中,由于双方难以达成协议,再加上幼小的孩子和没有工作的女方,法院应当进行照顾。
除此之外,任不淑的家暴行为、离婚后沙将生活困难等情形也将成为法院倾斜女方的考虑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于任不淑的转移财产行为,法律也为沙白甜提供了救济手段。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任不淑不肯履行法院判决,沙白甜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真遇人不淑误终身,女之耽兮不可脱也。婚姻的本质在于幸福,第一次的家暴不是冲动只是噩梦的开始。受到家暴的女性一定要勇敢站出来,不要妄自菲薄,将对家庭的劳务贡献和付出的心血视作草芥,高收入不是掌控家庭话语权和地位的唯一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