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转租权的合法性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承租人转租房屋时,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有鉴于此,转租房屋时,必须对转租人是否享有转租权进行审查。
风险提示:
未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二、出租人六个月的异议权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并且以承租人不同意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认为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风险提示:
出租人在知道房屋转租的情况下,需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否则转租行为视为有效。
三、转租期限超出租赁期限的无效
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将所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
风险提示:
如果超过期限,应认为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除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