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个人都有网络购物的经历,但网购纠纷是否曾经发生过?
1.网络购物纠纷该由谁来解决?
在购物平台买到了假货,应该向谁索赔呢?理论上我们应该找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即找店家,但是网络购物平台不能提供店家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那么我们也可以向网络购物平台索赔。归根结底:有问题,找店家,没找到,就是找平台。
2.网络购物平台在两种情况下应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在此,我们要说明的是,当你在平台上购买有问题的商品时,平台又满足了两个条件,明知或应知该商品存在问题且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您可以将该商店和平台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您的损失。
3.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
如今网上购物的商品原则上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但运费自负,这一规定源于网上购物的不确定性,你只能看到图片,摸不到实物,购买不满意的商品不可避免。但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用上述规则,有五种例外情况:
1. 消费者定做的
2. 鲜活易腐的
3.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 交付的报纸、期刊
5. 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实际上以上四点很好理解,定作商品退回来很难卖掉,鲜活易腐商品退回来可能都坏掉了,数字化商品主要是为了防止“买回来-拿回来-退回去”,报纸杂志看过后也不想退回去。第5条主要是给买方和卖方留有协商的空间,对于一些退货后可能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商家可以注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由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
实际上,网上购物一直存在着风险,法律不能消除风险,但可以控制风险,消费者应该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