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被骗千元学带货只赚3元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警方捣毁一个诈骗团伙,9名嫌疑人被抓。此前,林女士看到一公司招聘直播带货兼职,她咨询后付了1680元服务费,跟着指导操作了3天只赚了3元。当对方诱导林女士继续掏钱时,她果断报警。经警方调查,该公司以直播带货兼职为噱头,虚构商家、短视频平台等官方流量支撑的情况,近3年诈骗了120多人50多万元。
该犯罪团伙已经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隐瞒、捏造事实的方式,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行为人诈骗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本案中,该犯罪团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直播带货兼职为噱头,利用公民投机赚钱的心理,欺骗公民购买其培训服务及相关平台,以此来牟利。其主观方面已经具备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在客观方面,通过欺骗、隐瞒的方式让消费者购买产品,符合诈骗罪的行为构成要件。但是,鉴于诈骗罪属于数额犯,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才能构成此罪。本案中,该诈骗团伙已经诈骗公司财物的金额达到50多万元,属于数额巨大 ,应当按照其违法所得进行定罪量刑。
因此,现在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公民切勿要提高自身警惕意识,依靠自己的双手挣钱,切勿投机取巧,妄想走捷径。此种思维方式极易成为诈骗团伙的犯罪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