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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将猪肉上色冒充牛肉获利80万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3-24 13:00:00

夫妻将猪肉上色冒充牛肉获利80万

        俗话说,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近些年来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好,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也一直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热点话题。但是总有黑心商贩为牟利生产劣质产品,危害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近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就通报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食品案件。

        据悉马某和成某为夫妻,共同经营一家牛肉店,从事牛肉批发生意,为了牟取暴利他们将价格便宜的猪肉上色冒充牛肉来卖,为了保持肉的味道,马某夫妇向销售的猪肉里加入了超过国家7倍标准的亚硝酸盐,因为价格比较便宜,因此出货量很大,二人通过此手段在2018年到2019年获利超过八十万元,目前二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如何看待此事?

        近些年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夫妻二人为牟取暴利在猪肉中加入过量的亚硝酸盐可谓是顶风作案。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此罪的,如果销售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会被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夫妻俩以猪肉冒充牛肉售卖,并且以不合格的猪肉冒充合格产品售卖,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目前二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现在国家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但是这对夫妇为了牟利将大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猪肉流向市场,可谓是顶风作案,他们最终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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