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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被骗,平台是否要承担责任?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3-22 08:00:00

求职被骗,平台是否要承担责任?

        近日,一名小伙在柬埔寨被网络诈骗团伙抽血致病危的案件引发了网络的热议,而这名小伙就是因为轻信了58同城的招工广告。与此同时,社会上存在的招聘求职被骗的投诉也有很多,有的求职者称自己在招聘平台应聘,最终被套路贷几十万元。在网络求职平台上,存在着许多骗钱、骗贷、非法赌博等陷阱,求职者遇到这些情况,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侵权编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法律还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从民事法律角度来分析,网络招聘平台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主要还在于分析其“是否具有过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判定求职平台是否具有过错,就要从求职平台是否能够预见或者是明知求职信息存在问题、能否在看到平台之中的虚假信息之后,及时通知求职者避免上当受骗来进行判定。如果明知平台上的信息存在虚假、误导、诈骗的,还不进行屏蔽、通知,导致求职者上当受骗的,当然要承担过错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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