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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翻违停车辆为消防车开道,是否要担责?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2-19 10:24:43

掀翻违停车辆为消防车开道,是否要担责?上海律师事务所

为了预防火灾的发生以及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地扑灭火情,每个小区在建设时、审核时都要确认消防通道的安全性。但是,即便是有安全通道,也会有一些防范危险意识较差的车主将自己的车辆违规违法停放在消防车道上,一旦遇到火情,消防车将无法通过,火势如果因此变大,那么损失也会急剧增加。上海律师事务所

近日,在河南郑州,一辆白色的私家小轿车在某小区发生火情时违规停放,占用了消防通道,使得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无奈之下,消防员只能徒步进入小区,而附近的居民见状,商量好后,合力将违规停放的小轿车掀翻,给消防车腾出了空间。据附近的商户称,小轿车停放的位置有明显的消防通道标志。上海律师事务所

掀翻违规停放阻挡消防车的车辆,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消防法规定,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都安有消防指示灯。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我国民法典也规定了“紧急避险”作为行为人免责的依据。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需注意的是,紧急避险不只是在对自己有紧迫危险的情况下实施,如果是别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他人也可以做主实施避险行为,而只要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就不需承担刑事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损失由引起险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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