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递员分拣时疑似故意敲打损坏快件-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近日,山东青岛,根据某快递分拣站点的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红色外衣的快递分拣员在传送带上分拣快递时,手持白色的棍状物敲击传送带上的各种快递。该视频的拍摄者为青岛市民张先生,张先生称,自己当时正在二楼的家中看向窗外,偶然发现了此事,于是心中产生了疑惑,将快递分拣员的行为拍摄了下来。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根据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实施违反国家规定,收寄禁止寄递的物品,或者未按规定收寄限制寄递的物品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其中就包括恶意损坏客户邮寄的物品的行为。上海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无论是否恶意损坏,快递公司均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编的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如果该名快递员恶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就会被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