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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12-27 09:58:01

劳务派遣,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机构根据与实际用工企业之间签订的协议,将劳务派遣劳动者派至实际用工企业工作,而劳务派遣劳动者由实际用工企业直接管理的一种用工模式。

劳务外包,通常系指发包企业将某项相对独立的服务项目(一般系指非主营的辅助性业务)发包给承包企业,由承包企业依据发包企业的要求,组织、安排并直接管理相关人员完成发包企业项目,并向发包企业交付的项目成果并对服务质量负责的承包模式。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主要的区别在于:

1.是否建立法律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直接建立法律关系,如《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至六十五条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企业直接享用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成果。而劳务外包中,发包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任何法律关系,企业通过外包单位间接享用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成果。

2.规章制度是否适用不同。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除应当遵守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外,还须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而劳务外包中,劳动者只需要遵守本单位即外包单位的规章制度,无须遵守发包单位的规章制度。

3.管理模式不同。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是对劳动者提供服务的全部过程进行管理,可以通过培训、考核、奖惩等手段提高劳动者的服务质量;而劳务外包中,发包单位通常只能对结果进行验收、管理,并通过提高或降低向外包单位支付的价款进行质量管理。

4. 适用岗位不同。

劳务发包无特别限制性规定;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同时被派遣劳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5.风险承担不同。

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民法典,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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