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卖员在外卖中小便,被行政拘留
近日,安徽芜湖的一个小区内发生了一件令人作呕的事情,一名外卖小哥在电梯内送外卖的过程中,观察到四下无人之后,将手中的外卖放在了电梯地板上,蹲下脱掉裤子向外卖盒中小便,在电梯上升至24楼住户家的短短几十秒时间内,动作“娴熟”。在小便完之后,还不忘将客户麻辣烫之中的小便摇匀,闻了闻确定客户无法发现之后,才安心地将外卖送到客户手中。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事发之后,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发现了外卖员的行为,但当物业公司将此事通知给业主时,麻辣烫已经被业主食用了。得知此事之后,业主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据悉该名外卖员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天。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对于本次事件,从民事法律角度来说,外卖员的行为侵犯了客户的人格尊严权以及生命健康权。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并对具体人格权不能保护的其他人格利益进行保护的抽象人格权。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从合同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外卖平台与客户订立了运输货物的合同,外卖平台应当保证运送的货物的质量、数量以及其他性质不被破坏,外卖员向外卖之中小便的行为明显是违约行为,客户有权要求外卖平台赔偿损失,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从行政法律的角度来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以及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是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寻衅滋事行为的本质就是无事生非、追求刺激,而该外卖员的行为就属于该类型,应当给予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