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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栓绳,是否违法?

作者:上海君帆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7-07 12:00:00

遛狗不栓绳,是否违法?

    2021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遛狗不栓绳违法。《动物防疫法》是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的法规。

    该法规定,单位或者个人饲养犬只,应当及时给饲养的犬只接种疫苗,在户外遛狗时,应当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如果遛狗不栓狗绳,那么就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近年来大众生活水平提高,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但宠物伤人、侵权的案件也在逐年增加。近日,北京房山区的一位王女士在饲养自家金毛犬时,外出遛狗没有拴绳,金毛犬不受束缚,在马路上“撒欢”,与李先生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李先生的车辆受到损伤,王女士的金毛犬也受到重伤。

    经过交通事故认定以及车损鉴定,李先生的车辆维修费用为7000元,但王女士以自己的宠物受伤为由拒绝赔偿。李先生将王女士诉至法庭。法庭经过审理宣判,认为王女士在遛狗时没有牵引狗绳,没有对犬只尽到了管理义务,造成了李先生车辆受损的事实,判定王女士承担李先生车辆的全部维修费用7000元。

    遛狗不栓绳已经触犯了《动物防疫法》,如果因为没有拴狗绳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又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规定,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在此案中,王女士作为宠物饲养人,自己的犬只造成了他人车辆的损坏,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侵权人(李先生)存在着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么王女士就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

    遛狗不栓绳,首先可能就会造成对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其次,如果犬只像本案之中的王女士的金毛犬一样,冲到公共道路上,不仅对他人会造成伤害,对饲养人自己的宠物也会造成损伤,如果积极给狗栓绳,那么就可以避免这样的令人惋惜的结果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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